不要拖不要拖不要拖~~

昨天看到的時候,我實著又傻眼了一下O__O,電影可以搞成Alien vs. PredatorFreddy vs. Jason,現在連廣告也可以搞成保力達蠻牛+殺很大,這金剛合體之術,完全是個奧義阿~~~

瑤瑤新廣告不要拖不要拖不要拖


(P.S 不管是不是無厘頭,我還是笑了~"~)

會飛的五星級飯店 Hotelicop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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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館「搞飛機」真是越搞越帶勁了, 這個月初才剛為大家介紹了「波音747巨無霸客機青年旅館」-- 座落在斯德哥爾摩國際機場,第一家由波音 747 巨無霸客機 改裝的旅館,但這架波音747再怎麼酷,終究是一架已經不會飛的飛機了嘛,房間再乾淨整潔也長得就是 Youth Hostel 的斯巴達, 吸引背包客是夠了, 但對於....,會飛的高空廁所,絕對好過地面的 king size 彈簧床!

所以今天介紹給大家的這座「Hotelicopter」,一看就知道是 Hotel 跟 Helicopter 的混和字, 旅館加上直昇機!沒錯,這是目前為止世界上唯一「會飛的旅館」而且還是「五星級」的,到底這家 Hotelicopter 有多強多豪華,請跟著來一趟圖片導覽吧!

首先,這可不是一般普通的直昇機(看圖片就知道,根本就是直昇機界的大怪物),這是目前為止全世界「最大的直昇機」Mil V-12, 前蘇聯早在上個世紀的60年代就製造出來, 全世界一共 只有兩架,從圖片上我們可以看到,它左右雙翼分別有一個螺旋槳,光那個螺旋槳就有直徑35公尺那麼巨大,當這兩個螺旋槳都運轉起來之後,整個直昇機的寬度可達到67公尺,就這點來看,剛剛提到的那架波音747就輸了!

根據資料,全世界就這麼兩架的Mil V-12, 其中一架停放在俄羅斯的 Monino 航空博物館裡, 另一架一直放在製造公司 Mikhail Leontyevich Mil helicopter plant 的工廠裡, 今天這座被改裝成 五星級飛行旅館的 Hotelicopter 就是原本停在工廠裡的那一架, 在2004年被業者買下來 改裝到現在終於完工並呈現給世人。

接下來我們來看看內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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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elicopter裡共有十八間頂級客房! 機艙內左右兩側都可以有房間, 世界上最巨大直昇機的 英明果然不是蓋的。 且這些房間都有隔音設備以阻擋大怪物飛翔時的怒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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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間裡的床都是 Queen Size! …….用的是頂級亞麻床單,還有專用小吧台、咖啡機、無線網路一應俱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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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裝風格簡約,富現代感,上上網也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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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浴設備看起來也相當有質感。五星級飛行旅館當然也是有服務員跟 Room Service 的,可惜沒有照片...

Hotelicopter 預定在今年夏天( 6月2
6日 )進行首航, 但它當然不是你想住 就可以隨時 Check in 的啦, 它的入住方式是以「主題航程」為主. 目前已推出有三段航程如下:

夏季首航(Inaugural Summer Tour - 14 days, 2009年6月26日 -7月10號):
從紐約甘迺迪國際機場起飛,十四天中將會在Charleston,巴哈馬,牙買加,多明尼加共和國,再回到邁阿密,會後回到紐約甘迺迪機場結束。
加州之旅(California Tour - 14 days, 2009年7月17日 -7月24號):
從鳳凰城天空港國際機場出發,將會在洛杉磯,聖地牙哥,聖塔芭芭拉,舊金山,拉斯維加斯等機場停留,最後回到鳳凰城天空港國際機場。
歐洲之旅(European Tour - 16 days, 2009年7月31日 -8月16號):
從倫敦希斯羅Heathrow國際機場起飛,途經都柏林,巴黎,巴塞隆納,羅馬,法蘭克福,哥本哈根,最後回到倫敦!
每一個航程詳細的飛行時間、每一站的停留時間在剛才附上的連結裡都看得到。
最後......神秘的價格部份,它就是這麼神秘,官網上也沒寫,有打算要多理解一些或收到詳細的資料者,Hotelicopter 有 facebook 帳號 (已經有一千一百多個好友加入了!) 與 Twitter ,所有預約航程或購買資訊它們都會透過這兩個帳號來釋出。

沙飄淡水(沙板 skimboard)090524

在微網誌〈Microblogging〉興起的時代裡,你如何閱讀?

最近才開始接觸到Plurk(我承認我真的越來越脫節了,新玩意我老是慢半拍才知道不要告訴別人 http://plurk.com/enjoe/invite),剛好收到Mr. Friday的微網誌文章不免多注意兩眼,網路文化演進速度的令人咋舌,在這個充滿想像力的年代,下一步又會有什麼戲碼發生,我們拭目以待!

(P.S 文最後附上一切有趣的相關內文,部落格的新聞也相當有看頭呢,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眨眼睛)



以下文章轉載至 Mr./Ms. Days (MMDays) - 網路, 資訊, 觀察, 生活 ,查詢原文請點選下面標題

在微網誌〈Microblogging〉興起的時代裡,你如何閱讀?

Posted by Mr. Friday


如題,這一陣子一直在想這個問題。有些想法亂糟糟的、東一塊西一塊,今天終於有時間,把這些念頭統整成比較有系統的文章。


微網誌的出現,帶來資訊聚合的新挑戰


twitter_logo
路世界的變化真的太快了。前兩三年的網路熱門話題或許還是Blog、Digg與Facebook的天下,但到今日網路上最火紅的已經換成了
Twitter、Plurk類的微網誌〈micro-blogging〉。隨著微網誌的興起,再加上Twitter
API與其他服務的結合,突然四處之間都是不到140字的Tweet〈或稱推,本文之後會交互使用〉,原本已經散落在網路各地的資訊,進一步變得更零散與
細瑣。在這種狀況之下,假設你是一個不想花太多時間,卻又想知道今日網路上大家在關注哪些消息的人,你會怎麼做?



網路資訊的聚合與搜尋一直以來都是個難題。為了讓人們快速地找到想要的資訊,我們已經有了各式各樣的工具,例如Google
Search、Wikipedia、RSS
Reader、書籤網站等等。雖在使用方法上有差異,這些服務或多或少都可以算是提供了這方面的用途。但是除了Wikipedia以外,Google
Search、書籤網站多半是以一篇有獨立url的網頁為最小的資訊計算單位,RSS
reader雖偶有例外但也差不多。這樣的運作模式多年來也沒有太大的問題,但在以Twitter為首的微網誌出現後,以上方式卻接近破功。


plurk_rank1為何說破功?或許有的人會覺得納悶,Twitter上的每一個推還是可以有一個URL連到啊!可是,每一則Tweet的重要性,卻很難用過往的方式來衡量。從HITSPagerank
算法問世伊始,搜尋引擎計算一張網頁的重要性,多半依賴其對外連結的密集度與連結的重要性來計算,可是一則短短140字的推,是能容下多少超連結?而且大
家看微網誌的時候,幾乎都直接從Timeline撈,很少連進單一的推去看。從搜尋引擎的思維來看,這一則一則推的連結度都很低,理當是不重要的文章。但
從微網誌的角度來看,一個名人〈例如Plurk上Karma值高達100的酪梨壽司〉寫一則推或噗,可能有幾百甚至幾千人同時觀看,你說這Tweet對外沒有超連結所以就不重要嗎?似乎也說不過去。因此,以超連結為導向的演算法,並不適用在Twitter上,而如果無法決定Tweet的重要性,就無法決定資訊聚合的方式。


你想看什麼?


Twitter /
Plurk這些微網誌服務興起之後,資訊變得更難用過去方式統整的另一個原因,就是微網誌也具備了部分討論區的特性,但卻無法以單一thread的方式囊
括起來。舉例來說,以前想看一篇文章的相關討論,看部落格底下的討論區與PTT或許就可以,現在突然大家都銳推〈retweet〉在Twitter、
Plurk上面,引發的後續討論與迴響也都在微網誌上,想看的人還得去微網誌服務上搜尋才看得到。前天Plurk推出了Plurk Trend的功能,多少可以佐證這個現象:


plurk_trend


其實,這並不是新故事,本來就會有部分的留言是不會在原文網頁上留下,而留在別的討論區、書籤網站等等。但是微網誌的出現讓這些留言與討論在不同服務平台發散得更快更廣,也更難一次囊括。


所以,如果我們想解決微網誌時代資訊聚合的問題,我們應該先定義,你想看到什麼樣的資訊、依此決定什麼樣的推是重要的,再決定資訊聚合的方式
這個問題可以很簡單,也可以很複雜,端看你用什麼角度去切入。越多人看到的推就越重要嗎?還是越多人retweet的就重要?是一則推重要,還是多則相關
的推聯合起來看比較有意義?最多人討論的trend
keyword重不重要?是推本身重要,還是被很多推提到的關鍵字、超連結重要?又,假如有一篇文章在twitter、plurk上被廣泛討論,那微網誌
上的討論熱度,是否可以回頭增加原文的重要性?


書籤網站面臨挑戰


假如我今天的目的是要看當下的熱門話題,第一個進入我腦中的名字會是:書籤網站。


書籤網站並不只是幫人存書籤而已,一直以來許多人都把它當成資訊聚合網站的一種,透過收藏與推薦,書籤網站可以即時地告訴你現在大家都在關注什麼話題。


但是,Twitter、Plurk這些微網誌的興起,並不只給Facebook這些同為社群網站的服務帶來威脅,同時也為各式各樣資訊聚合的服務帶
來了挑戰,其中也包括了書籤網站。一直到前不久為止,以digg為首的書籤網站的運作模式看起來都還很不錯,但twitter在國外興起後,我才突然發現
書籤網站跟Twitter竟有許多相似與可取代之處。我曾在淺談網路世界的Power Law現象〈三〉── 書籤網站中的Power Group這篇文章中提過類似概念:


根據此篇文章的研究,在2007年時Digg首頁上的Top Stories,有43.8%是由Top 100 User分享的。而底下的留言更指出到了今年2008,首頁的60%內容都是Top 100 User貢獻的,40%才是其他幾萬人。


換句話說,在強調分享的Web 2.0網站裡,有一群Power User,他們組合成的Power Group,左右著網站的意見走向。這個現象,在強調意見交流功能的社會性書籤網站上也相當地明顯。


在Digg上,Top
User之所以會這麼有影響力,是因為大家會去訂閱他們的最新活動訊息來看。這也難怪,畢竟Digg上大概每6~7秒就會有一篇新文章被放上來,一般網友
哪有那麼多時間一篇一篇細看,所以大家會去訂閱Top User的活動,看一下他們推了什麼文章,儼然是現成的過濾機制。


訂閱Top
User〈或者是你認識的朋友〉的最新活動訊息來看,關注他們所關注的內容,這不正是Facebook和Twitter、Plurk在做的事?因此,當微
網誌興起之後,不難想見部分使用者會利用微網誌,取代對書籤網站的需求。而對書籤網站來說,更棘手的還有一點,就是很少人會把微網誌的文章推到書籤網站上
去,因此在書籤網站上看不到微網誌裡的熱門話題。我可以取代你,你卻不能看見我,以即時熱門資訊的聚合來說,書籤網站在微網誌這一塊,可說吃了悶虧。


不過,書籤網站也不能說是沒有對策。腦筋動得快的人,已經想到如何把微網誌的內容帶進書籤網站的方法了。就是以retweet次數做排名的銳推排行榜,例如美國的Tweetmeme與大陸的玩聚


alt


rt_1


以功能來說,我認為玩聚做得十分完整,雖然以alexa流量排行來看,這兩個網站還算不上成功,但整體而言,卻是其他書籤網站可作為參考的方向。這也證明了,書籤網站只要稍加修改,其運作模式還是可以套用於微網誌上。


結語


微網誌的興起,對於各種資訊聚合的網路服務來說都是項挑戰,因為它們讓資訊變得更細瑣、更片段,四散在許多角落,而訊息數目已經到了海量的地步。但是這項挑戰卻是所有服務要面對的難題,因為微網誌的興起已經是不可避免的趨勢。


在台灣,最紅的微網誌不是Twitter,而是Plurk,這也進一步的意味著國外那些整合Twitter工具不適用於台灣,台灣的網路服務業者要
自己想辦法,統整那些散落在Plurk上面的資訊。是好是壞?不知道,但這似乎也讓台灣的網路服務,多了一些與國外不同的空間與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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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N連絡人殺很大

這個鬼打牆的事件大概是從上上禮拜五開始的 =____=|||
公司的通訊錄在發信發到一半混進了MSN上的連絡人清單(為什麼會混進去到現在我還是沒搞清楚,也不想搞清楚了...)
然後接下來是一連串的當機...

(處理過程略...)

由於名單大亂
我決定砍掉Mail通訊錄裡的Messenger的連絡人,但在我動手的時候卻跳出了警告訊息警告我連絡人也會從Messenger裡面消失
於是我先拿了幾個封鎖帳號來測試(大概先砍了十來人)
砍掉之後確認了一下名單,似乎對Messenger沒啥影響="=

(處理過程再省略)

後來由於人太多,最後懶得再砍人而草草收場(=口=我不想當山雞來著~~~)
然後在隔一個裡拜的星期一登入時,慘劇就發生了!!!

O_O好清爽~~~
Messenger裡連絡人清單乾淨到一個不行=___="
第一反應,檢查平常最常連絡的人還在不在
結果...死傷慘重
不過...腦袋動的快(鬼主意)
靈機一動開了工人舍上的Messenger(平常只有回家才使用),老天爺~~~一切正常Q__Q,結果這一切只是他媽的迴光返照,沒幾天連我的工人舍上的帳號也陸續消失了-_____-|||

(繼續再省略...)

結論:
這兩個禮拜我陸續做了許多努力,包括上網查資料,刪除資料夾,取消同步選項...!#%$#%%一堆,但無法制止不斷消失的連絡人,所以如果你這幾天有不斷收到我加你的訊息,那是我正在掙扎的時候。

救到目前為止,沒有解決方法(如果還有人有方法歡迎提供="=),套一句Van跟我說的話:"把記得的帳號加回來, 記不得的..那就等他們M你囉"所以,發佈以下通知:***如果你發現我在你清單上很久沒M你了,有可能你已經消失在我的Messenger百慕達裡的其中一員,想念我的話就M我吧***(註:平常沒事就有在跟我LDS的,不用再特別告訴我你還在~"~,我相信我們會一直同在滴),短期之內我想就讓Messenger維持一個乾淨的版面,至於剩下的,交給緣分吧~~~

愛情的化學作用


Phycical Attraction... chemical Reaction

我們做實驗
我們在化學課上東加西加
只為了印證既定在書本上的結果
不管是有機化學,生物化學
我們全都唸了
但是人與人之間的化學作用
只有一個重點
那就是來電無法強求

來電的感覺...
強求不來

戰場人生

Kung Fu Fighting

外科醫生有個習慣
也許是自尊心使然
也許是逞強
但除非死到臨頭
他們是不會開口求助的

外科醫生是強人
所以不需要向人求助
他們是粗獷狂放的牛仔
是狠角色
至少這是他們塑造的假象
其實每個人都暗自希望自己是狠角色
但狠角色不只是耍狠而已
而是要接受現實

有時候你得讓自己卸下狠角色的面具
你不需要時時都耍狠逞強
你可以偶爾卸下防備
事實上有時候卸下防備是最好的
前提是
你必須明智地選擇時機

史蒂芬金之迷霧驚魂 The Mist

不是恐怖片的恐怖片,卻看得我心跳一百緊張兮兮。當秩序完全脫軌,依賴完全崩潰的時候,原始的人性是否還值得我們的信賴,黑暗裡的迷霧,帶你審閱人性的掙扎與矛盾。


以下文章引自火大的部落格,如欲閱讀原文歡迎點選下面標題,謝謝!!!  

《史蒂芬金之迷霧驚魂》人性的可怕/慈悲和勇氣,也可能造成悲劇

2008/03/23 19:24


英文片名:The Mist 國家:美國
年份:2007 IMDB:7.6 爛蕃茄:69%發行資訊:台灣地區一輪戲院3/28上映一言以蔽之:有怪物,有驚悚,有血腥,但最妙的是人性的描寫與「應用」
《史蒂芬金之迷霧驚魂》,以下簡稱《迷霧驚魂》。
 
《靈異孤兒院》〔The Orphanage〕之後,又來了一部不以嚇死人為宗旨的恐怖驚悚片!對不是很喜歡被驚嚇的火行者而言,《迷霧驚魂》真的是好好看啊。
 
故事主線是很驚悚片的型式,一個小鎮發生停電,湯瑪士傑恩〔Thomas Jane〕帶著兒子納森加伯〔Nathan Gamble〕到超市買補給品,卻碰上有人衝進來喊著霧中有「東西」把另一個人抓走了,這群本來就在超市的人們關起門開始做困獸之鬥,霧中的生物完全超乎他們的想像…
 
與其說是恐怖片,不如說是怪物片。


 
請按 Ctrl + 滾輪剛開始會有這類片子總是很讓觀眾惱火的角色,不相信主角說有怪獸,自以為聰明的傢伙(通常很早就被吃掉,因為他們真的不受觀眾歡迎,若沒被吃掉的,通常是改過向善),《迷霧驚魂》也不乏這種人。
接下來就是大家認知到要團結,開始想辦法抵抗外面的生物,最後就會查出是怎麼回事,且因為無法固守城池,要衝出去殺出一條血路。《迷霧驚魂》這些都有,但遠超過這些。
 
《迷霧驚魂》還強調了一些心理因素,當一群人非常非常害怕時,當他們看不到希望,覺得走投無路時,很容易失去理性,任何能夠保證一條出路的人,都可能變成他們膜拜的對象。
 《迷霧驚魂》中這些凡人的心理變化並不會讓觀眾覺得很舒服,因為它是血淋淋的寫實,在刀口上的時候,人…是很醜陋的動物,為了活下去,會不擇手段。確實還是會有少部份的人擁有偉大的情操,但《迷霧驚魂》並不會像《鐵達尼號》〔Titanic〕那樣子在沉

船時,刻意來一些老夫老妻恩愛在一起、媽媽念故事給小孩聽、樂隊演奏到最後等等…,《迷霧驚魂》並不是要拍來煽情的,所以你看到的反而會是一般老百姓到最後連最基本的判斷能力都沒有了,一個人言語煽動群眾的能力,真的是很可怕的…外面是不知明的恐怖生物,裡面是為了求生存回歸最原始本性的人類,哪一邊比較讓人心寒?從主角群最後的選擇不難看出來。
災難剛發生時,還會有一些人能發揮人類之所以和野獸能夠區別的因子,愛。在什麼情況都不了解只知道非常糟的處境下,你第一個想到的人會是誰?湯瑪士傑恩和納森加伯想到的是在家裡沒跟他們出來的媽媽會不會已經出了事…超市中也有媽媽為了不到十歲的孩子,甘心隻身闖入恐怖的霧中,因為…她無法為了自己活命而留下來。然而,時間會磨掉這一切,一時的情緒過去之後,關在超市中的人,面對的是一天又一天的絕望,更多人死,更多生物出現…長期的恐懼真的可以改變一個人。
很喜歡片中的一段對話。
「People are basically good, decent. We're a civilized society.」
「Sure, as long as the machines are working and you can dial 911. But you take those things away, you throw people in the dark, you scare the shit out of them, no more rules, You'd see how primitive they get.」
當我們平時所依賴的文明已經不見了,當我們連電力都沒有,連打電話求救的可能性都沒有時,人類是否還是那麼文明的?

《迷霧驚魂》還有另一個更有趣的主題,但會牽扯到結局,所以以下用灰色字的部份,不想先知道最後會發生什麼事的人請跳過。

在大部份的電影中,英雄主角帶著精選過的平民逃出去之後,應該都是會成功的,不相信他們的人,搞不清狀況的人,大概就是死路一條了。《迷霧驚魂》卻能夠打破這個俗套,這點讓電影更為寫實,在這種沒有人知道全局,沒有人知道將來會如何的情況下,最聰明的人作出最理智的決擇,可能是錯的。《迷霧驚魂》的結局會讓人看得心都涼了…真的,你怎麼知道會這樣?怎麼可能知道?從頭到尾我們都跟著湯瑪士傑恩一路走過來,我們參與他的每一個決策,我們都相信他在當下的判斷是正確的,可是…這都是一廂情願的想法,電影中才會有歡樂大團圓的結果,現實呢?很抱歉,沒有人說得準。

雖然說《迷霧驚魂》在人性的描述上是很寫實,不過整部電影是挺科幻的啦,如果是要純粹看恐怖,不知道霧中會有什麼東西的話,很抱歉,這不是你的菜,片子才開始沒多久就讓觀眾知道外面大概是什麼東西了,如果想看怪物殺人,片中是有些血腥且看來蠻痛的鏡頭,不過又比不上《食人宴》〔Feast〕這麼噴血,倒是後來開車衝出去的時候,感覺有點像…參觀史前生態野生動物園,各位遊客,這裡是猛獸區,請不要把手伸出車外喔!



《迷霧驚魂》的角色每個個性都蠻獨特的,火行者本來就很喜歡湯瑪士傑恩的,他從《水深火熱》〔Deep Blue Sea〕對付殺人鯊,到《神鬼制裁》〔The Punisher〕除暴安良,什麼都打過,這次還要打霧的不明生物,不過賣的可不是英雄肌肉,他的角色也有很多情緒上的起伏…其實不管《迷霧驚魂》是恐怖還是不恐怖,基本上看到湯瑪士傑恩火行者就注定非看《迷霧驚魂》不可了。
另外還有一些可愛的角色,像是非常屌的老奶奶(路人:「一個句子有"屌"又有"奶"…」火行者:「什麼東西啊!不要離題!」),會是身藏不露的神槍手…等等,不過最吸引人的明星應該還是奇特的生物了。不討喜的人物方面,則有瑪西亞蓋哈登〔Marcia Gay Harden〕,演出精神有問題的宗教狂熱者,她雖然真的是不討喜,可是也真的演得很好才會這麼不討喜,怎麼看都會相信她是個走火入魔的信徒。

法蘭克戴瑞邦〔Frank Darabont〕在導劇情片上是功力非常高深的,他的兩部名片(《刺激1995》〔The Shawshank Redemption 〕和《綠色奇蹟》〔The Green Mile〕)也都是史蒂芬金〔Stephen King〕的小說改編,火行者是都沒在看這些小說,但法蘭克戴瑞邦總是能把非常深層的感覺給帶出來,相較之下,《迷霧驚魂》因為動作、驚悚的成份多,劇情上的描寫就不是那麼經典,不過再怎麼說,都比一般的驚悚片來得有深度和衝擊了。

 
觀影最低需求 
 □ 不光是要看恐怖而已  □ 喜歡看有深度有探討的電影  □ 能看人性、思考人性
 
火行分說  滿分10–分說,不分說,由分說!
(改自霹靂布袋戲"佛劍分說")
人性描述  9
故事劇情  9
演員演技  8
恐怖程度 5
血腥程度   6





文/ 火行者 fir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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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come to Sesame Street, kids. Today's word is expiation."
- Toby Jones as Ollie Weeks in The Mist
  
  
《迷霧驚魂》電影預告

史蒂芬金之迷霧驚魂 The Mist

上映日期:2008-03-28
類  型:懸疑/驚悚、恐怖
片  長:2時05分
導  演:【刺激1995】戴瑞邦
演  員:【捕夢網】湯瑪斯傑恩、【神秘河流】瑪莎哈登、【沉默之丘】勞若海登
發行公司:威視
官方網站:
http://mist.catchplay.com/

劇情簡介:
一場突如其來的大風雪令小鎮電力中斷,鎮上居民湧至鎮上超級市場購買糧食。可是置身超市之內,帶著兒子的大衞(湯瑪斯傑恩飾)發現周遭被一股神秘詭異的薄霧籠罩,而霧中更彷彿有神祕物體在蠢蠢欲動…。大衞知道,唯一能活著逃離的方法,就是困在超市的居民們必須同心協力,然而面對死亡,人性能否無私?隨著恐慌漫延,居民各自露出本性,大衞開始懷疑:究竟是迷霧可怕,還是在超市內露出人性猙獰一面的居民們更令人心寒?

重現史蒂芬金經典著作

1977年,作家史蒂芬金(Stephen King)初嚐成功滋味,希望回饋社會。為了對其他創作人表示支持,他願意讓學生和新晉電影製作人以一美元代價把他的短篇小說改編為影片。1983年,法蘭克戴倫邦特(Frank Darabont)編導了其中一個「一元故事」,史蒂芬金對當時只有廿三歲的法蘭克戴倫邦特詮釋的【The Woman in the Room】電影短片甚為欣賞,開始了二人長達二十多年的合作關係。

法蘭克戴倫邦特把他的電影事業歸功於史蒂芬金:「他的小說和人物總引起我的共鳴。他是個說故事的大師,他的作品啟發了我,令我想走到鏡頭後,拍攝電影。」【迷霧驚魂】吸引他的地方,在於角色之間在面對危機時,關係由鄰居好友變成相互猜忌。「我愛看到這種有如【蒼蠅王】(Lord Of The Flies) 般,關於社會被恐懼壓迫得崩潰的故事。」法蘭克戴倫邦特在1980年首次看到【迷霧驚魂】的原著短篇小說,一直念念不忘:「當我開始在電影圈發展事業之前,我便希望有朝一日能把這故事搬上銀幕。」在法蘭克戴倫邦特完成首部編劇的作品【半夜鬼上床3 : 猛鬼逛街】(Nightmare On Elm Street 3) 之後,他在片型上作出取捨,選擇拍攝另一部讓他熱愛的史蒂芬金小說,而【刺激1995】(Shawshank Redemption) 也為法蘭克戴倫邦特創下了奧斯卡歷史一頁,獲得七項提名。

【刺激1995】的成功,讓法蘭克戴倫邦特有信心再次改編史蒂芬金的小說,1999年他拍攝了【綠色奇蹟】(The Green Mile),而這部電影也再度獲得四項奧斯卡提名。雖然劇情片為他獲得許多掌聲,可是恐怖片始終是他的第一至愛,於是他再次想起【迷霧驚魂】:「我想嘗試另一種拍片的手法,就如同從指揮交響樂團改玩爵士樂。我想把準繩仔細的態度放開,以打游擊的方法,遵循原著小說的要求,以超快的速度、精準的成本拍好。」
更新日期:2009-02-20

近期閱讀:
女人不壞 All About Women忍者龜:炫風再起 TMNT (Teenage Mutant Ninja Turtles)玩命關頭4 Fast & Furious,無推薦。

7のT1213121

雖然故事並沒有停留在這裡,但我喜歡這個結局。

有時,我們抖去身上的塵土,再次站起。不再回首過去,踏出下一步,將展現,不同以往的光彩

引述

T1213121

當年的T1213121。我第一次學吉他的譜曲。

這張紙。我還留著。

 

那年。因為分手。變成了愛哭鬼。

逞強的個性。總是在一個人的房間。洗澡的時候。才會偷偷大哭。

哭累了就睡。醒來想到了又哭。瘦了。眼睛也腫了。

就這麼放自己墮落了幾個禮拜。

 

有這麼一天。碰上了一個彈吉他的學弟。聊著聊著。我念頭一轉。

知道不能在這樣下去。我要比之前的我更堅強才是。

我可以學吉他。變成才女。我可以一個人一樣精采。

我是這麼的告訴自己。

 

第一次進到樂器行。買了生平第一把古典吉他。鋼弦。比較痛。

學弟在紙上畫下了這個圖。教我指法及握法。

每天的每天。想到難過就練。

練到手指頭開始長繭。練到可以將每個單音串起來像段音樂。

我說。手痛總比心痛好。從彈吉他那天開始。我不哭了。

 

後來。說分手的白開水先生。想復合了。

復合那天之後。便慢慢的冷漠了吉他。

直到被我收到衣櫃裡頭。靜靜的躺著。

這段回憶。不少朋友聽過。

因為我總是得解釋不會彈吉他的我。為什麼會有一把吉他。

一把只彈過T1213121的吉他。

 

明天開始。沒有為什麼。

我想珍惜這把吉他。讓他再一次發出好聽的聲音。

我要學吉他了。

 

不要輕易上網求助‏

星期一上班,大家開心笑一笑~~~

引述

不要輕易上網求助‏
 
某網友求PS達人,幫他把後面的兩人PS掉....
(ps=photoshop繪圖軟體)
於是各路大蝦各顯神通...
開始做好事...接下來就精彩ㄌ~~~
 
 
 (點評:非但沒完成任務,還給主角手中硬塞了個道具……)
 千手菩薩版……(點評:無語。。。)
 點評:時間、空間的錯位……喧賓奪主)
 (點評:這就是傳說中的鏡像?……好在後面那倆人確實去掉了~~
 (點評:漸入限製級……)
 (點評:姿勢僵硬了點吧……)註:大陸名人:芙蓉姐姐
 這回更好!俺找了半天,都沒找到男主角
 點評:最讓主角生氣的是,倆人非但沒有PS掉,反而越離越近了!)
 (點評:哈哈哈,這個最強!)
p.s還有很多圖,but藍太懶了,所以沒有全部po上來唷..
以上內文轉載 不要輕易上網求助‏

算數很簡單嗎?‏

雖然是老話重提,但仍然是個有趣的問題,大家來解答一下吧眨眼睛

引述

算數很簡單嗎?‏
 
以為加減很簡單嗎?...

三個人去投宿服務生說要300元

每個人就各出了100元,湊成300元

後來老闆說今天特價只要250元

於是叫服務生把退的50元拿去還給他們,

服務生想說自己暗藏20元起來,
 
於是就把剩下的30元還給他們

那三個人每人拿回10元100-10=90 
 
表示每個人只出了90元投宿

90元 X3人=270元+服務生的20元=290元 

請問...那剩下的10元呢????
紐西蘭提供這個題目後,受到廣大的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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